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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1-18

关于转发《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旁听庭审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含济南高新区、市南部山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莱芜高新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省农业农村厅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旁听庭审活动的通知》,请各区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按照文件相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于12月25日前将参与旁听庭审情况通过电子邮箱nyjzcfgc@jn.shandong.cn报政策法规处。


关于组织开展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旁听庭审活动的通知.pdf.pdf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