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28
“证照分离”改革调整权责清单的通知
省农业农村厅转发了《农业农村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根据省厅要求我局相应调整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请相关业务主管处室做好事项调整后的事中事后监管。
序号 |
主管部门 |
改革事项 |
许可证件名称 |
设定依据 |
审批层级和部门 | 改革方式 |
具体改革举措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 |||
直接取消审批 | 审批改为备案 | 实行告知承诺 | 优化审批服务 | ||||||||
1 |
农业农村部 |
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认定 |
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 法》 |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 |
√ |
取消“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认定” |
1.修订拖拉机驾驶培训教材,在培训环节强化驾驶员安全教育 2.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推动拖拉机培训机构建立培训记录、提高培训水平3.严把拖拉机驾驶证件考试关口,完善考试大纲,严肃考试纪律,确保持证人员掌握驾驶技能和道路安全法规知识 4.农业农村部门、公安机关依照法定职责加强对拖拉机的驾驶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规驾驶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