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济南市农业地方标准规范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局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拟开展我市农业地方标准规范制(修)订工作,现就征集2021年农业地方标准规范制(修)订项目通知如下:
一、 立项原则
按照“控制总量、提升存量、优化增量”的原则,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以促进绿色兴农、质量兴农为重点,突出具有我市区域特色、已经形成产业规模、亟需进一步明确技术要求和规范的地方标准建设项目,加快构建适应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工作,助力乡村振兴。
二、重点内容
(一)蔬菜产业类标准。包括蔬菜采后处理、绿色高质量种植技术模式和地方名特优蔬菜技术体系等。
(二)种植业类标准。包括种植业生产、土壤肥料、环境保护、植物保护和监测评价等。
(三)畜牧业类标准。包括标准化养殖、规范化管理、饲料兽药和环境保护等。
(四)渔业类标准。包括水产绿色生态健康养殖、渔业资源养护和休闲渔业发展等。
(五)种业类标准。包括农作物种子检验技术方法、种子品种区域实验、品种验证评价和抗逆性、种质资源收集评价等;畜禽品种、遗传资源调查、保种场建设、种畜禽生产及遗传材料制作保护等。
(六)农业社会化服务类标准。包括农业投入品供应、种子繁育推广、农业生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信息、农村产权管理与交易、农业服务组织建设与管理服务标准等。
(七)三产融合类标准。包括乡村振兴、精准扶贫、农业信息化,以及其他的如休闲农业、生态循环农业、乡村旅游、田园综合体、农业服务等方面的相关标准。
三、有关要求
(一)所提出的立项建议不得与已发布标准重叠或交叉,要体现最新研究成果和先进性并具有可操作性。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对立项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详细论证。
(二)各区县及有关单位在广泛调研、认真审查和科学论证基础上,提出2021年农业地方标准规范项目,并填写立项建议书(见附件3), 济南市农业地方标准规范建议汇总表(见附件4),务于2021年3月22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立项建议书、建议汇总表、编制说明、标准草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查新报告一并报市农业农村局质监处(除局属单位外,其他申报单位均通过区县汇总上报),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材料每个单位形成一个文件夹,以单位名称命名;每项标准一个文件夹,包含编制说明、标准草案、标准项目建议书三项内容,每个文件夹以“标准名称+起草单位”命名。
联系人:李翠菊 联系电话:66609135
附件:1.济南市农业地方标准规范项目建议书
2.济南市农业地方标准规范建议汇总表
3、查新报告(示例)
4、济南市农业地方标准规范管理规定
2021年2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