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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1-27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0年,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按照《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责任分工》要求,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贯穿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各方面、全过程,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为规范、引领和推动“三农”工作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农业农村法治工作,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把农业农村法治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将农业农村法治建设融入乡村治理体系构建全过程,以自治、法治、德治协调统一的乡村治理水平逐年提升,创建国家级乡村治理示范县1个、示范村5个,省级乡村治理示范镇1个、示范村4个。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多次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研究和解决法治建设工作的重大问题,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述法。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入推进农业农村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扎实开展省级委托下放事项承接工作。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兽医局共委托下放22项行政权力事项,目前已完成协议签订及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调整工作,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专用章全部到位,并完成相关业务培训。主动致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积极推动依申请事项集中办理,实现“大厅之外无审批”。同时,对承接事项依法实施监管职责,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提高监管效率,确保委托下放事项接得住、管得好。

2.积极推进市级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工作。按照“应放尽放,放无可放”原则,全面减权放权授权,推进“市县同权”改革,拟订了《拟调整由各区县实施的市级行政许可及关联行政权力事项梳理表》报市政府办公厅。

3.加强区县业务指导。指导区县开展权责事项认领及实施层级划分整改落实工作,确保不漏领、不错领。今年以来,通过回复电话咨询等方式,指导区县完成权责清单认领、事项权责划分等工作60余次。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制发《济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文件的通知》(济农农〔2020〕28号),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信用评价工作。逐步建立健全以农业生产及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为评价对象的信用档案库,开展辖区内农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征集、推送以及信用结果应用工作。目前已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信息系统纳入涉农生产经营主体1万余个。

2.认真履行政策性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职责。完成《关于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济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规划》等6个政策性文件的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3.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及“一网通办”整改落实工作。按照全省最高标准,从可否网办、承诺办结时限、可否即办、到现场办理次数四个维度,完成102项政务服务事项整改提升工作。高标准完成 “互联网+监管”问题整改工作,实现监管行为全覆盖,监管行为及时率达到100%。

(三)充分发挥疫情期间农业“压舱石”作用

1.服务重点农业企业复工复产。制发《关于稳妥有序推进农业生产复工的通知》,推动劳动力应复尽复。紧急协调下拨2.34亿元财政预算资金,扶持蔬菜、畜牧生产经营企业快速恢复生产,加快农业产业项目推进进度。制发《关于建立重点农业企业包保制度做好企业复工复产有关工作的通知》,建立市区(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领导干部“一对一”定点包保服务企业制度,覆盖全市461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及450家种养殖、加工业等重点生产企业(合作社)。1-11月份,全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达397.69亿元,同比增长6.98%。

2.突出抓好“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成立济南市菜篮子工程产销联盟,联结150余家销售主体和700余家农产品生产基地, 207辆菜篮子直通车服务覆盖全市1000余个社区,日供应新鲜农产品40万公斤。推出济南市市级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泉水人家”,我市省级知名区域公用品牌和产品品牌总量达到44个,列全省第2位。“三品一标”农产品数量1580个,占全省总量近1/5,列全省第1位。成立恢复生猪生产协调办公室,联合多部门召开会议和生产调研,及时解决生猪项目在落地、审批、建设等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推进东方希望集团、雨润集团、大北农集团等大项目落地建设,生猪稳产保供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生猪生产稳步恢复。2020年全市生猪存栏122.86万头,超额完成全年存栏115万头的任务目标。

3.稳定粮食生产。着力推动粮食生产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落实藏粮于技、藏粮于地战略,实现粮食面积、单产、总产三增加。全市全年粮食面积720.66万亩、单产403.53公斤/亩、总产290.81万吨,分别较上年增加1.7万亩、6.49公斤/亩、5.35万吨,增幅0.24%、1.63%、1.87%。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参与修订《济南市节约用水条例》工作

该《条例》于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增设的“农业节水管理”章节,在农业节水方面做了约束性和鼓励性规定,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条例》的出台,填补了我市农业节约用水管理方面的立法空白,将对节水农业良性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制度

按照“依法、规范、高效、便民”原则,制发了《济南市农业行政处罚“四张清单”》等制度,积极推进“权责制度化、流程标准化、运行规范化”建设。

1.推行农业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制度。制发《关于公布济南市农业行政处罚 “四张清单”的通知》(济农字〔2020〕21号),“四张清单”包括不予处罚事项9项,从轻处罚事项13项,从重处罚事项14项,通过行政告诫、行政约谈等方式,推进包容审慎精准监管。

2.公布《济南市农业农村局证明事项实施清单》。我局26项证明事项涉及13项政务服务工作。自2020年10月1日起,在济南市域范围内,对未列入实施清单的证明事项,一律不得向群众和企业索要,实现清单之外无证明。

3.开展《济南市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修订工作。本次修订工作主要是增设了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兽医局委托下放的相关事项,对部分事项名称进行了调整,修改了相关法律依据、处罚标准等内容,并组织专家组对初稿进行了论证,待省级相应裁量基准调整后再行出台。

(三)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

梳理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7件。《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市区宅基地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济政发〔2010〕15号)(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拟过期自动失效;对《济南市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济南市农业科技奖励办法》启动了废止程序;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加强制度建设

按照《济南市政府部门制度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编制部门权责清单8类、职责边界清单9项,完善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规则7项,健全依法行政有关制度10项、严格内部管理制度19项,编制部门机构职能优化流程再造汇编,明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314项,形成了内容完善的制度体系,提升了行政效能。

四、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要求。依法履行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法定程序,全面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

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择优选聘3名法律顾问,为重大工作决策和重大执法决定提供咨询论证、法律建议。今年法律顾问共参与4项重大涉法事项事前法制审核、事中风险管控、事后风险化解工作。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进一步优化农业综合执法机制

整合组建济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建立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四个中心城区以市级为主、其他区域以区县为主的执法机制,实现执法与监管、省市区三级无缝衔接。市区镇三级通过“互联网+执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协同办案,建立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协作配合机制。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

按照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要求,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均在结案7日内通过市农业农村局官网、信用济南等信息平台及时公开;执法过程全程记录,实现了可回溯管理。今年以来,完成52件农业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核工作,其中 3件进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

(三)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

强化检打联动、联打联动和行刑衔接,狠抓大案要案查处,组织开展了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利剑”行动、渔政亮剑2020专项行动、农资打假秋季行动等农业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农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20年,全市累计出动农业执法人员10682人次,巡查涉农生产经营主体4357个次,集中销毁假劣农资产品30余吨;与公安密切配合,端掉违法屠宰使用禁用兽药生猪窝点5个;全市立案查处农业行政案件255件,其中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直接查办52件,通报及转交区县案件线索120余个。

(四)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制发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完成“两库一单”动态调整,强化抽查结果公示与运用。今年以来,检查发起事项涉及植物检疫、农药、肥料、种子、畜禽养殖、渔业等7个领域,检查涉农市场主体356个,其中联合检查农药、种子等4类市场主体79个。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1.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行政执法活动和插手具体违法案件查处责任追究制度。局党组与每名正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强化权力制约与监督,确保本部门无违反政治纪律和行政执法工作纪律案件发生。

2.全方位保障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核增编制22名,新增执法车6辆。组织行政执法资格认证人员采用线上线下等方式参加培训考试,其中18名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参加了全国网络培训,35名执法人员参加了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

3.开展年度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邀请省市专家对市区(县)两级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承办的《济南齐鲁同茂牧业有限公司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案》等 10个案卷被评为市级优秀案卷,4个案卷被评为全省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1个案卷被评为2020年全国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全国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文书。案卷综合评比连续多年位于全省前列。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

认真研究有关审议意见,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93件,其中承办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提案68件、市第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25件,及时办结率和面复率均达100%,取得了良好办理效果。

(二)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全力做好诉讼案件应诉工作,实现“官”民面对面处理纠纷,推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今年以来,我局无行政诉讼案件;领导班子成员出庭民事诉讼案2次,出庭应诉率100%。

(三)强化权力监督

严格执行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规范集体决策行为,保证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今年以来,100余项重要事项均经过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审议研究。

(四)全面推行政务信息公开

制发《济南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并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议,研究当前工作,明确下步工作重点、任务要求。2020年,我局全年发布信息1823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645条,依申请公开7条。

七、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严格落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举证责任,按规定提供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认真执行行政复议决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3名法律顾问参与立法与宣贯、执法与监督、复议和诉讼等活动。今年以来,市农业农村局法律顾问共提供法律咨询20次,出具法律意见书7份。

(二)不断健全信访投诉处理机制

加强与12345市民服务热线的衔接,认真受理群众来电,耐心做好回复解答工作;进一步规范受理、转(交)办、督查等环节工作程序,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复。2020年,累计办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513件次,办理信访事项29件次。

八、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立足部门职能,制定年度宣传工作计划、普法责任清单,突出普法工作重点,抓好关键环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综合运用集中学习、专家讲座、法律知识测试、市区联合宣贯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月等活动,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明显增强。

(二)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规范化常态化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今年以来,组织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民法典》等专题学习活动20多次,形成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读领学,以上率下扎实开展学习研讨的良好学习氛围。

(三)强化执法人员学习培训

举办农业执法大讲堂6期、农业执法人员业务提升培训班2期,培训市区(县)农业综合执法人员500余人次。组织领导干部开展线下旁听庭审、线上观看庭审视频等活动,积极推动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通过系列培训,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明显增强,依法行政水平逐年提升。

2020年,市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主要是:工作实践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自觉性有待提升;基层法治力量薄弱,还存在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力量配备不足等问题。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推动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实现新突破,为农业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