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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1-20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45)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规定》(鲁环督改办〔2019〕7号)的要求,现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第45项问题涉及渔业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莱阳五龙河口湿地海洋特别保护区内现有各类海水养殖项目43宗,养殖面积656.3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的53.8%。43宗养殖项目均无海域使用权证,莱阳市海洋与渔业局不但未清退无证养殖项目,还违规于2015年向保护区内的莱阳市穴坊镇海源水产养殖合作社发放水域滩涂养殖证。保护区内海域及所在的丁字湾海域海水水质常年为劣四类,是山东省近岸海域海水水质较差的区域之一。

二、整改完成情况

加强丁字湾入海排污口、入海河流、养殖排污口等污染源综合管治。莱阳市依法清理违规养殖项目43宗,其中39宗拆除并完成保护区复绿工作,涉及3处军产等池溏养殖均已停产,1处违规发放养殖证已注销。即墨区关停了10处违规水产育苗设施,拆除了20个违规水产养殖大棚,共计4.2万立方水体与120户水产养殖专业户签订了《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水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莱阳市、海阳市墨区编制了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规划,实施入海河流治理工程,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莱阳市6万吨污水处理厂、11个镇(街道)污水处理设施已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海阳市2个污水处理厂已完成优化升级,排放均已达标。即墨区4处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投产。2018年以来,国控站位的监测结果表明丁字湾海域海水水质得到明显改善。

以上公示时间:2020120日至1月31日,如有异议,请致电山东省农业农村厅,联系电话:0531-82957013。